关于“清明”期间严明纪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2-04-01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“清明”节日将至,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持之以恒纠治“四风”,持续加强作风建设,树立廉洁、文明、节俭的节日新风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。现将“清明”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各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,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责任,以上率下、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纪律规定,要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,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工作,作为检验是否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重要标尺。要及时作出安排部署,抓好贯彻落实,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洁自律教育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执行“八个严禁”要求:

1.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、服务管理对象和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、外出旅游、探亲访友活动;

2.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,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、踏青、健身、娱乐、相互宴请等活动:

3.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停车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;

4.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归物品;

5.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祭祀扫墓、游玩的同学、朋友、战友等提供餐饮,住宿等接待安排;

6.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吃喝宾请;

7.党员干部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

8.严禁借祭扫或丧事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。

二、严格疫情防控要求。全体教职工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。坚决杜绝麻痹思想,厌战情绪、侥幸心理、松劲心态。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。不参加校外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,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,主动健康打卡,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,严格参加核酸检测。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工作要求,务必按时到位,处理好值班期间有关事宜。严禁擅离职守,严格值班纪律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    三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。学校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问题导向,切实履行监督责任,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,加大对违反上述规定问题的查处力度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问责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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