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严明“五一”期间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2-04-28

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
“五一”将至,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崇尚节俭、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,现将“五一”期间有关纪律作风要求通知如下。

1.要一以贯之强化政治责任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践行“两个维护”的具体行动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、班子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各负其责、身体力行、以上率下,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职责,及时通过会议部署、廉政谈话、发送短信、微信提醒等方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,不断强化廉洁过节纪律要求,确保压力传导到底、责任落实到位。

2.要持之以恒严守纪律要求。要聚焦重要节日节点易发多发问题,进一步划清红线、精准纠治。紧盯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,严禁套取资金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节日福利;紧盯“舌尖上的腐败”问题,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和餐饮浪费等行为;紧盯“车轮上的歪风”问题,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、公车旅游或利用职权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私借车辆、转嫁费用;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,严禁违规收受节礼、电子红包、快递礼品等行为;紧盯大操大办奢靡之风问题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;严格加强干部职工管理,坚决杜绝节日期间发生违反疫情防控、值班值守有关规定等问题。

3.要坚持不懈加强监督执纪。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要始终坚持扭住不放、寸步不让,常态长效抓牢抓实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,严防“四风”反弹回潮。校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专责,坚持力度不减、节奏不变、尺度不松,对顶风违纪的,坚决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、问责一起,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信号,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、平安祥和。

    校纪委将在节日期间适时开展明察暗访。

地址: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艾丁湖路1350号           版权:新疆工程学院新ICP备17001427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