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2023年元旦、春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,统筹做好作风建设和校园安全稳定,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,现将节日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落实主体责任
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自觉站在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的政治高度,深刻认识目前作风建设形势的严峻性和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,及时安排部署,严明纪律要求,确保责任落实到位、压力传导到底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强化规矩意识
各级党组织、全体党员要严守纪律规矩,坚决做到“十个严禁”:严禁使用公款购买、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、商业预付卡;严禁公款吃喝及在内部食堂变相公款吃喝或搞迎来送往相互吃请;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、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巧立名目发福利,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严禁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及违规借车租车、转嫁相关费用,或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;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、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;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,违规举办各类年会、庆典等活动,或搞隐蔽就餐聚会;严禁酒驾、组织和参与赌博、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;严禁值班执勤期间擅自脱岗漏岗。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追责问责
元旦、春节期间,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教育、管理、监督所属党员干部增强底线意识、红线意识、敬畏意识,做到令行禁止。校纪委委员、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、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学校纪委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,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治“四风”问题等工作部署不力而出现的违规违纪单位和个人,发现一起查处一起,实行“一案双查”,既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,为节日风清气正提供坚强纪律保障。
请各级党组织将落实情况于2023年1月29日上报监督监察室401办公室。
联系人:杨洪斌13999807927
上报邮箱:228254603@qq.com